转:浙江工商大学首届“十大优秀社科学术成果”的征集通知

发表时间:2021-12-06

为落实教育评价体系改革,切实围绕国家区域重大发展战略和现实需要,以学术创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以标志性科研成果激发和释放科研潜能,以科研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推动我校“双一流”建设,全力打造具有社会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的卓越大学,形成哲学社会科学的新高地,我校组织开展首届“十大优秀社科学术成果”征集活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激励推动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进一步提升研究水平,打造精品成果,推进社科强省建设,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为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参评范围与条件

  1. 申报参评的成果应该是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以及交叉学科的成果建设和创新的成果,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对我国及省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意义和作用。

  2. 浙江工商大学“十大优秀社科学术成果”应是以我校为主完成的研究成果:应用性研究成果、学术论文和著作的第一作者单位均应为浙江工商大学,若学术论文有通讯作者,第一作者单位和通讯作者单位均应为浙江工商大学。参评的成果应遵守学术伦理要求,且不含涉密内容。

  3. 考虑到疫情影响,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十大优秀社科学术成果”的成果时间为: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或完成的学术成果(教材类成果除外)。

  4. 申报参评的成果必须是规定期限内,在国内外正式出版(含内部发行)、发表的研究成果(包括学术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以及未公开发表和出版但得到省部级及以上主要负责人肯定性批示(采纳),或在省级以上党委和政府部门主办的有关内部刊物上发表的研究成果。

已获得教育部及省部级成果奖的成果不再重复参评。


三、 评选程序

1.自荐推荐。分为个人自荐和学院推荐。申报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申报表,每人只能申报1项成果。经由学院审核汇总材料,报送社会科学部。

2.同行评审。汇总的推荐成果经社会科学部形式审查后,由社会科学部组织评审评分。分为同行评审及校学术委员会评审两个环节。

3.评分办法。同行评审、校学术委员会评审的权重分别为0.4和0.6。加权处理后总分位居前10位的成果,将被确定为浙江工商大学年度“十大优秀社科学术成果”;剩余候选成果的前20%将列入浙江工商大学年度“十大优秀社科学术成果”提名成果

4.网络展示。利用学校门户网站与“商大社科”微信公众号对入选的年度“十大优秀社科学术成果”及提名成果进行展示。


四、 其他事宜

  1.提交材料:《浙江工商大学“十大优秀社科学术成果”申报表》(附件一)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以及电子版(包括推荐意见扫描件)。电子版及相关附件材料发送至jingjing_chen@zjgsu.edu.cn

  2.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

  3.联系人:陈晶晶(0571-28875372/683721)综合楼1055


社会科学部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