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统计数据工程技术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在服务我国“十四五”期间发展战略、建设“重要窗口”过程中的智库作用,同时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浙商大科〔2020〕161号)的相关规定,现启动2021年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主题与方向
紧扣“数据工程、统计应用”主题,聚焦大数据背景下的统计理论和方法创新,大数据背景下的数据工程技术创新与应用、大数据在相关行业中的应用等主要研究方向。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者条件
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女性43岁),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申报注意事项
(1)已获得学校其他专项经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包括学校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原则上不再申报本专项。
(2)主要研究内容不能与已获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及校内其他资助项目重复。
(3)课题不资助博士论文,不能以博士论文相同或相似的内容参加课题申报。
三、课题类别及成果形式
(一)课题类别
课题类别分为基础理论研究类和应用对策研究类专项课题(见附件1选题方向)。
(二)成果形式
课题研究成果形式包括论文、研究报告。论文须发表在学校认定的一级以上期刊1篇或CSSCI核心期刊2篇,论文要与研究选题相关;研究报告须获得省(部)级以上单位采纳或领导肯定性批示1篇,并有采纳证明。
四、研究期限、资助经费标准
(一)课题的研究周期为两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
(二)基础理论研究类经费为3万元/项,应用对策研究类专项课题为2万元/项。
(三)经费立项时拨付40%,年度评估考核合格拨付30%,结题考核合格后拨付30%。
五、成果标注要求
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浙江工商大学统计数据工程技术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英文: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Center of Statistical Data Engineering Technology & Application, Zhejiang Gongshang University)。
六、材料报送要求
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于2021年9月13日前交至综合行政大楼统计与数学学院62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wanglingfang_2006@163.com。
联系方式:王玲芳 680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