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协同创新专项)项目,经教师自主申报、学院推荐、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协同创新中心、统计数据工程技术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及计算社会科学协同创新中心组织专家匿名评审、校社科部审核等程序,现对以下15个项目予以立项资助。
按照文件规定,立项资助50%的经费,结项要求参考《浙江工商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浙商大科〔2020〕161号),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需标注“浙江省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编号)”(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Provincial Universities of Zhejiang(项目编号)”)
附件:2023年度浙江工商大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人文社科类协同创新专项) 立项资助名单.xlsx
社会科学部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