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2023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3-06

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我省人社事业发展的科研支撑,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紧密结合我省实际,聚焦人社领域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应用性对策性研究。选题要突出创新性、针对性、前瞻性,注重实证研究,强化应用导向,研究成果要有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报选题可参考《2023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重点课题给予2万元的经费资助,一般课题经费自筹。所有项目要求在20231030日前完成并提交结题申请,按要求通过结题评审后,由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结题证书。

三、申报条件

课题负责人应当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备相关研究储备和条件,且由一人担任。重点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当具备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一般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当具有中级(或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职称。每位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题的厅级以上课题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次课题。凡未按时完成上一年度省人社厅立项项目的,不得申报2023年项目。

四、申报程序

申报者要严格按本通知要求制作申报材料,做到规范、准确、齐全。申报者填写:

    (1)《2023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申报基本信息表》(附件2

    (2)《2023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申报活页》(附件3

    (3)《2023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

以上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76269744@qq.com,同时需提交《基本信息表》即附件2纸质版一份(申请者签章处需签名)至综合楼1055室。

五、申报受理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4711:00,逾期不予受理。

课题申报受理后,省人社厅将组织专家根据课题计划、前期成果、研究团队以及保障条件等,综合评定后确定立项名单并发文公布。

校内联系人:社科部  杨俊蓉  28877174

            各学院科研秘书

 

社会科学部

202336


附件:

选题指南.doc 信息表.doc 活页.doc 汇总表.doc